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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因此,邏輯上無可避免的結論是──」最近在藍霄大的網站看到一則「邏輯與推理」的連結,有感而發。

我們常說閱讀推理小說可以訓練邏輯推理能力,也常可以看到書中出現「邏輯」這個字眼無數次,尤其是偵探角色更是把「邏輯」掛在嘴邊,「依照邏輯推理,結論是──」、「你這推理不合邏輯──」等等,但實際上,推理作家們真的懂不懂「邏輯」是什麼,恐怕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。

邏輯是哲學的一門分支,一般接受哲學正規訓練的話,邏輯是必修;要考哲學系所的話,邏輯也幾乎是必考;研究哲學者,邏輯訓練必不可或缺,簡單來說,邏輯是研究「健全思考和有效論證的共通架構」。一般我們在推理小說中所要求的推論,都是屬於「健全的論證」(sound argument),也就是以真的語句當前提的有效(valid)推論。至於以假的語句當前提的有效推論,是「不健全」(unsound)的推論。

拿邏輯去檢驗推理小說中的推理,大概有超過一半都不合邏輯,這其中包括了島田莊司、克莉絲蒂等大師的作品,幾乎都是跳躍式推理。最常犯的錯誤大概都是形式謬誤(formal fallacies),也就是推論違反邏輯推論的有效性原則。當造成某種結果有許多可能性時,偵探們總是挑了作者「內定」的可能性,其中邏輯的跳躍是很嚴重的,足以讓整個推論崩塌。

說了這麼多,推理小說一定要嚴格遵照邏輯嗎?倒也不必然,只要偵探能夠自圓其說,不至於犯下過於離譜的邏輯錯誤,那也就足夠了。要百分百遵守邏輯推論規則的話,那推理小說應該會絕種,而事實上沒必要也不可能做到。況且許多根據經驗的推理,也都具有相當的準確性;這方面就要根據作者的觀念與想法去操控偵探了。畢竟我們是活在「活」的世界,而非形式的邏輯世界,不必然要墨守邏輯推理。叔本華的意見可以參考,提供真理判斷依據時,只有在涉及邏輯或形上邏輯,而不是經驗或形上領域時,邏輯才派得上用場。

談到這裡,終於明白為什麼Ellery Queen會成為我最喜愛的作家,因為在眾多推理作家中,Queen的作品最接近邏輯的典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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