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文原發表於《純粹》,台灣推理俱樂部叢書之一,即第二屆人狼城推理文學獎作品集)

關於〈羽球場的亡靈〉

 

  寫作小說以來我一直有個感觸,如果一部作品需要絞盡腦汁完成,那這部作品應該不甚精彩,因為沒有靈感才需要絞盡腦汁,有靈感的話,只要再組織一下,寫作起來應該相當順暢。〈羽球場的亡靈〉也是因為突來的靈感下的產物,構思到完成共花了不到一個月。

  其實從去年第一屆徵文獎結束後,我便決定要再參加第二屆,也打算早早準備參賽作品,不能再像第一屆那樣急就章,拖到最後一個月才開始構思。沒想到今年仍是同樣的情形,十二月初才開始構思,正在發慌什麼點子都想不出來時,靈感就這麼湧入腦袋;我立刻花了一個下午快速擬好大綱,隔天便打開電腦開始撰寫。

  對於推理小說從某個角度可以分為以邏輯為重,以詭計為重的作品,兩者在同一部作品通常很難均等,以詭計為重的話,邏輯難以在偵探的思維與詭計間搭起一座橋,破案者通常是以微小的線索直接跳到詭計解說,少有篇幅宏大的邏輯演繹。反之亦然,若是以邏輯為重的推理小說,便少有詭計出現;詭計通常是個作者事先安排設計好的獨立個體,難用邏輯去拆解,兩者不容易相容。

  在我自己的作品中,〈霧影莊殺人事件〉與,〈鋼琴裡的愛情〉都是邏輯為重,就算要說有詭計,也難以說是整篇推理部分的重心,重心主要擺在邏輯的推理上。我想這是受了艾勒里‧昆恩的影響。基本上我偏好以邏輯為重的作品,對於以詭計為重的「不可能的犯罪」,我比較沒有特殊的強烈好感,但仍存有一份嚮往之意,畢竟在本格推理的範圍內,什麼類型都是我這個推理迷熱愛的小說。

  曾經聽過一句話,「沒寫過密室,算什麼本格推理小說作家呢」,雖然不知道自己夠不夠格被稱為本格推理作家,不過在我心中,也很想挑戰密室殺人的作品;「不可能的犯罪」就像一場奇幻的紙上魔術,相當希望自己也能成為令讀者眩惑的魔術師,很巧地,〈羽球場的亡靈〉正好完成這個心願。

  事先並沒有計畫好第二屆徵文作品一定是關於「不可能的犯罪」,只是因為靈感剛剛好,就完成了一篇密室殺人的小說,成績如何我無能置喙,不管表現好不好,這篇小說對我來說還是有種里程碑的意義,心中還是很欣喜的。

  我喜歡拿這篇小說來跟〈鋼琴裡的愛情〉作比較,前者是詭計為重,後者邏輯為重,呈現有趣的對比。如果「單就這兩篇小說來論」,我發現對我來說,創作以邏輯為重的作品比創作詭計為重的作品要難上許多。詭計需要一個中心的靈感,基本上這個中心靈感只要一從你腦中「蹦出」,餘下的細節便不需要花費太多力氣(問題是,這個「蹦出」也是相當困難的);但以邏輯為重的作品,整個邏輯演繹都是一張同等細密的網,必須專注於每個細節、假設、可能性與說服力,沒有一定的說服力還會功敗垂成。在實際的例子上,我花在〈鋼琴裡的愛情〉的氣力約是〈羽球場的亡靈〉的兩倍。前者的構思時間、撰寫時間都比後者來得要長,要如何去達到「具有說服力的推論」,真的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。這也是為何我每次寫作推理小說腦中都會閃過昆恩的身影;因為不論在絕大多數長篇或短篇(長篇如《Y的悲劇》,短篇如〈非洲旅客〉),艾勒里‧昆恩都能做出有一定說服力的推論,絕對不做「飛躍式思考」,這始終是令我嘆服的一點。

  當然也不是說,以詭計為重的作品就好寫許多,上述感觸只是個人撰寫〈鋼琴裡的愛情〉與〈羽球場的亡靈〉時的小發現罷了,不具任何概括性的原則作用。

  接下來,談點我對推理小說的一些個人感觸,「中毒者的偏見」成分極深,在此先聲明。

  推理小說一直是我閱讀生涯中排名第一的文學類型,也是我認為最特別的一種小說,一種最具思考力、最能締造無限可能性、最能在人類麻痺的單向思考中大放異彩的小說。也只有推理小說,才能讓你在讀完了之後,用盡全力地拍案叫絕、大聲叫道:「真是太聰明、太厲害、太巧妙了!」不禁要令人懷疑,到底是什麼樣的頭腦才能製造出這樣的謎題啊!就在情緒平緩、慢慢闔上書本之際,再自嘆弗如地補上一句:「真的是太神了!」

  那種拍案叫絕的驚異感與滿足感我實在無法用文字表達出來,但相信嗜讀推理小說的各位都能明白我的意思。推理小說那種獨一無二的「神奇」實非其他小說所能比得上。

  每每上文學課程,老師總會評析某篇小說有多精采、多有可讀性與文學價值,還諷刺我們怎麼都沒讀過也沒聽過,我總是很想從座位上站起來大喊:「你給我們讀的這些小說實在太沉悶、太無聊、太枯燥,不夠聰明、不夠厲害也不夠巧妙,愈讀我們頭腦只會愈死!你讀過《Y的悲劇》嗎?你讀過《三口棺材》嗎?你讀過《東方快車謀殺案》嗎?多讀讀推理小說,你才會知道,一加一不一定等於二!」

  也許我過於激動了,不過這的確是狂熱推理迷心底的情懷。

  推理小說作家是文學世界裡的魔術師,在經過多年推理小說的洗禮,會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為那名在舞台上表演精采戲法的人。但每每站在書店裡,在眾多推理大師的圍繞下,總會覺得這個夢想遙不可及。

  雖然是個遙遠的夢想,但我願朝著這個夢想努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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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

 

經過好幾年之後再回過頭來看這篇文章,我的想法完全沒有任何改變,甚至變得更極端、更偏激。之前在EQMM讀過一篇叫做「推理小說已死」的文章,我完全同意。想想看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說是怎麼感動我們的?難道不是邏輯?難道不是謎團?難道不是詭計?難道不是意外的真相?但是那些感動我們的東西已經逐漸被捨棄了,取而代之的是教人失望的結尾(什麼?這樣就結束了?)、一點都不出人意料的兇手(達文西密碼)、單薄的推理(甚至沒有推理!),更誇張的,連恐怖靈異奇幻都跑進來了(天啊,這種作品太多了,你去博客來數數看),好吧,元素不嫌多,一個人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這天經地義,但當她兩眼無神時,就算是絕世美人也令人望而卻步。推理小說有驅體,也有靈魂,推理小說的靈魂就是「推理」。

  這種想法是否很守舊?或許吧。但你知道嗎,現今國外的哲學這麼發達,不過幾乎所有的哲學家都會承認,沒有人的成就可以超越柏拉圖,哲學最經典的著作仍然是《對話錄》,但卻再也沒有人仿照以前的書寫方式。也許當代哲學著作走味的狀況跟推理小說一樣?

你說太空戰士八代好玩嗎?有王菲的主題曲還有劃時代的3D動畫耶!男主角帥女主角美。但老實說,我一點都不想再玩第二次,相反地,我卻可以反覆玩太空戰士四代,而且每玩一次就哭一次,雖然它的畫面跟現在的遊戲比起來簡直不堪一擊。沒錯,現在的遊戲畫面比以前好上數萬倍,華麗數萬倍,但我覺得大多數華麗的遊戲都失去靈魂了,為了追求華麗與格局,犧牲了真正重要的東西。反倒是以前超任、任天堂時代的遊戲,才是讓許多老玩家津津樂道的經典。推理小說何嘗不是如此。

所以,我真是佩服昆恩,他中後期雖然轉向,但完全沒有捨棄推理小說的驚奇。他最後一本長篇大綱的註解中提到,該本小說雖然有推理之外的主題要表達,但一定要在「嚴格的推理小說框架下」(within the strict framework of the detective novel)呈現。當初我讀到那段時,簡直是感動到痛哭流涕,昆恩一路走來始終如一,他沒有忘記當初讓他步上寫作之路的推理感動是長什麼樣子。我也真是佩服保羅‧霍特,在現今懸疑小說跟犯罪小說的夾殺之下,他竟然還寫了三十本密室推理。我想,他的心情一定跟我這篇後記很近似吧。

推理小說是推理+小說,這話原本不錯,但當「小說」喧賓奪主的時候,或許可以靜下心來想想看,這本書是不是還能像《Y的悲劇》、《三口棺材》、《東方快車謀殺案》一樣給你永生難忘的震撼與感動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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